(二)弹幕展现出了人际传播中的闲聊关系
这种闲聊的关系,决定了弹幕的内容不会涉及到较为生涩的概念,也不同于能够触发具体行为的指令,信息的内容已“退居二线”,信息表现的形式构筑了一个可供多人同时使用的即时聊天场所,人们乐于其中,并在主观层面上得到了愉悦。弹幕所表现出的这种特质类似于萨茨对传播的快乐所做出的定义:“当两个人相遇并攀谈起来时,他们的谈话是没有明确的目的性的,谈话的方式也十分复杂,时而打趣,时而严肃。而在这之后他们都认为自己乐在其中,交谈的双方对对方都没有任何行为上的期盼。”
(三)用户使用弹幕的目的在于情绪表达
弹幕本身的功能并不是像字幕一样解释视频的内容,而是用户抒发主观感情的渠道。虽然它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评论栏,但它却是附着于视频之上的评论,需要随着视频的播放而快速滚动,这就决定了弹幕转瞬即逝的特性。因此弹幕的用户也许会陷入了一种矛盾的境地中,一方面他们渴望利用弹幕,以更为显著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另一方面,弹幕闪现似得滚动模式,使得每个人只拥有有限的自我表达时间。在这种境地中,试图有效传递信息的行为变得不可能,但是随着满频幕滚动的弹幕,人们却能够获得某种形式上的快感。因此,用户并不在乎自己的观点是否能够带来实际的利益或起到了劝服作用,用户看中的只是自己发布的弹幕能够在视频上出现,并与其它人的弹幕构成满屏滚动的“壮观图景”,这出于一种“纯粹的玩乐”目的。
(四)弹幕的娱乐效果是受众自己生成的
从对受访者的分析中可以发现,弹幕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媒介,为受众提供了高度的自主性,从内容生产到内容发布,用户掌控着完全的主动权。因此,可以说弹幕的娱乐效果是受众主动添加的,在这一过程中,弹幕并没有操纵或压抑受众,用户从自己的情感需求出发,重新整合了信息,并自主选择发布时机,以达成用户自身认为的最佳传播效果。
(五)弹幕视频反映出新的互动需求
弹幕视频将网络的即时性与互动性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让网络传播逐步开始摆脱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与反馈规则。同时,弹幕的出现也体现出了人们对网络互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表现在,一方面用户的互动要求需要得到即刻的反映;另一方面受众需要获得更高的信息互动权限,使自己的观点能够与传者的观点在同一传播流程上得以呈现。
总之,弹幕视频所体现出的一些特性,都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史蒂芬森对于大众传播游戏理论的阐释,为“作为玩乐的传播”——这一一直未被大多数传播学家所承认的观点——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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