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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文学诞生期“文学革命”的两歧性(2)

时间:2015-10-07 08:30 点击:
为文学革命张目的陈独秀,在这一时期对文学的思考同样包含着两条迥然不同的道路。只不过,由于陈独秀主要是以一位老革命党的面目出现,因而,其文学审美独立的一面并未得到深入地展开。在1916年8月21日,胡适以文学
  为文学革命张目的陈独秀,在这一时期对文学的思考同样包含着两条迥然不同的道路。只不过,由于陈独秀主要是以一位“老革命党”的面目出现,因而,其文学“审美独立”的一面并未得到深入地展开。在1916年8月21日,胡适以“文学革命八事”(即上文的“新文学八事”)为主要内容,寄给陈独秀信后,陈独秀便在回信中指出:“尊示第八项‘须言之有物’一语,仆不甚解。或者足下非古典主义,而不非理想主义乎?鄙意欲救国文浮夸空泛之弊,只第六项‘不作无病之呻吟’一语足矣。若专求‘言之有物’,其流弊将毋同于‘文以载道’之说?以文学为手段为器械,必附他物以生存。窃以为文学之作品,与应用文字作用不同。其美感与伎俩,所谓文学美术自身独立存在之价值,是否可以轻轻抹杀,岂无研究之余地?况乎自然派文学,义在如实描写社会,不许别有寄托,自堕理障。”①陈独秀担心胡适的“八事”有可能被理解为“文以载道”,不但构成了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最终的“面相”,同时,也体现了他在西方文学影响下文学自主的主张。即使在充满战斗檄文声势的《文学革命论》中,陈独秀在谈及“今人所不满昌黎者”时,也指出其二为“误于‘文以载道’之谬见。文学本非为载道而设,而目昌黎以汔曾国藩所谓载道之文,不过钞袭孔孟以来极肤浅极空泛之门面语而已。余尝谓唐宋八大家文之所谓‘文以载道’,直与八股家之所谓‘代圣贤立言’,同一鼻孔出气。”这里,陈独秀反对的“文以载道”显然不是从单一的政治思想立场出发,他是以较为明确的文学独立意识反对这一命题的工具性原则,而这与其文章的整体基调之间,自然又构成了“两歧倾向”。
  同样在文学革命时期,陈独秀还在《答曾毅书》中,具体说明其对文学独立存在的本义性理解:“何谓文学之本义耶?窃以为文以代语而已。达意状物,为其本义。文学之文,特其描写美妙动人者耳。其本义原非为载道有物而设,更无所谓限制作用,及正当的条件也。状物达意之外,倘加以他种作用,附以别项条件,则文学之为物,其自身独立存在之价值,不已破坏无余乎?故不独代圣贤立言为八股文之陋习,即载道与否,有物与否,亦非文学根本作用存在与否之理由。”既然,在陈独秀眼里,“达意状物”、“美妙动人”等常识性内容能够成为文学之本义,那么,文学必将在回归自然中脱离工具论的倾向。作为新知识分子之一的陈独秀,由于受到西方文艺美学和现代学术的影响,在“文学革命论”的同时从未放弃对文学自身审美存在的关注。只是,他的兴趣毕竟主要在政治思想启蒙而非文学学术,所以,他对于文学的双重性思考和具体程度上的“孰轻孰重”,就构成文学革命时期一代知识分子的一个重要典型。
  五四文学革命发生于传统文化崩溃、现代文化萌生的转型时代,这使得文学的革命从一开始就肩负了复杂的使命。以矛盾的关系看待这一革命,一方面是现代意义上纯文学观念的产生。另一方面却是其“为人生”和“工具化”倾向的凸现。这也就是说,当文学革命一面对传统的“文以载道”进行尖锐批判的时候,其深层的思路模式却与传统儒家的原则何其相似,但当其仅是展现表层内容的时候,无论是纯文学的或是政治文化倾向的,又会给人一种新鲜的面孔。上述内容构成了五四文学革命的双重追求,并最终在走向中体现其政治性的文学倾向。这同样在事实上构成了一种“两歧性”,只是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特性在其初期还包含着更为复杂的历史内容,并同样可能会对文学的历史造成影响。
  胡适在文学革命时期总是与“革命”保持着疏离关系,这极为符合后起研究者的某种指认:“一方面不是总与他的朋友们观点相一致的,另一方面与他的时代特征也不是常常和谐的。”以本文的眼光看来,胡适这种“不一致、和谐”至少造成两个后果:其一,是坚持文学的工具和形式的变革,但即使在这一阶段也同样不自觉地进入了意识形态的层面;其二,是坚持文学的工具和形式的变革,也同样反映了胡适文学审美观的一系列问题,这一方面从结果来看,同样只能导向一种历史的价值和意义。
  关于第一点,本文将在下一部分通过晚清至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历史嬗变进行具体的阐述,这里,只是以文学“革命”和“审美”的角度解释第二方面的问题。早在1915年9月21日的《依韵和叔永戏赠诗》中,胡适就曾有“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的句子;在文学革命浪潮开始后,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重新解释“八事”时,又将“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作为其中诸条的变相,胡适的主张对于即将到来的文学革命及其过程中矫枉过正式的实践自然有重要的意义,但这些内容对于文学审美而言,则实在难以达到一定的境界。平心而论,胡适的白话诗实践确然开辟了诗歌创作的新殖民地,但单就其艺术性而言却很难在那些纯粹诗人甚至一般诗人那里获得共鸣。由此联系到胡适在文学革命时代趋于结束时写的一篇关于“什么是文学”之文章中,指出的“文学有三个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就大致可以明白:胡适的创作特别是其文学主张其实并不能对应和解读中国古代那些优美、含蓄的作品,同时,也无法涵盖风行于20世纪世界范围内的现代主义文学现象,这种长于浅白、说理,“作诗如作文”的主张,不但在《尝试集》的艺术性方面得到证明,而且,也在后起的现代派诗人那里得到了“最大的罪人”,即诗与散文界限不甚明了的指责。
  胡适对于文学的主张和作诗的实践,深刻影响到了文学革命展开后的审美层次,同时,也使现代文学在其诞生阶段就呈现出为大众化而通俗化的倾向。尽管,这一问题一直包含着诸多复杂的内容,但就初期白话诗的走向而言,这种近乎“非审美”、“非诗化”的内容及其表现却是不争的事实。文学革命怀着挣脱传统桎梏走向广阔艺术天地的目的,却由于其过分解放和任意而为,从而走到其出发点的反面,这种颇具“双刃剑”的艺术效果和历史效果形成了文学“革命”与“审美”之间的内在紧张,至于其隐含的“历史诡计”或然就在于只有将属于艺术自然层面的“文学”置于思想史和文化史的脉络中,才能凸现其豁然开朗的历史意义和价值。
  三、“形式”与“思想”
  文学革命的演变轨迹,生动地体现了一种过程性。但作为一个历史的原点,文学革命却是文言和白话冲突的结果,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文学革命可以与“白话文运动”成为同义语的重要原因。文学革命的基本目标和主张成果就是用白话文学替代文言的文学。在此过程中,胡适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对白话文运动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胡适为实现“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而制定的三步次序,即“(一)工具,(二)方法,(三)创造”,反映了文学革命的理论构想和建设的图景。不过,在一切尚处于剧烈变动状态的特定时代,各种改良和变革都可能无法实现渐变的过程,这种现实自然造成语言发生变革的同时,文学的形式和思想内容也必然产生新的趋向。因在美国绮色佳“笔墨官司”而滋生胡适“要用全力去试做白话诗”,即“白话文学的作战,十仗之中,已胜了七八仗。现在只剩一座诗的壁垒,还须用全力去抢夺。待到白话征服这个诗国时,白话文学的胜利就可说是十足的了……”其实就已然包括了形式问题。尽管,以诗以及其他文体的角度来看,语言同样也是一种形式,但对于胡适而言,却需要分清主次顺序而后才是实践上的“混同”。“虽然胡适不厌其烦地阐述了语言工具和文学技巧,但其对建设性建议的最关键部分——新文学的思想内容却不置一词。和陈独秀不同,胡适不大愿意对中国现代读者最理想的新文学类型作出详细说明(不管是怎样笼统的说明)。这可能是由于胡适比陈独秀少一些成见,不是那么固执己见。但是更有可能的是,胡适对此根本没有兴趣,因为在胡适看来,文学革命实质上是一场语言的革命。但是,已经开始的思想革命,就是要完全改变中国文化的内容,而文学是其中的一个主要部分。”这一评判其实已然预示了文学革命时代“形式和思想”的两歧性及其最终走向,然而,如果要明确其具体的步骤和过程,则需要证诸更为广阔的历史。
  白话文运动在晚清时代就已经发生。当时,维新派人物黄遵宪、梁启超等都提出过倡导白话的言论。1898年8月,裘廷梁更是以《论白话为维新之本》一文为题,配合“百日维新”运动发表,对当时的“白话文运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晚清“白话文运动”兴起的过程中,白话报刊的风起云涌也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据有关研究者介绍,出版于清末最后约10年时间里的白话报和杂志约有140种之多。白话报刊的风行无疑为通俗语言的传播予以了强有力的推动,当时的维新派和革命派经常利用白话讲演和发布传单来号召群众。不过,必须指出的是,这一时期的白话文运动在自身上也存有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虽然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产生了白话代替文言的趋势,但在纯粹文学范围特别是诗歌领域内,古典主义却仍然占据绝对的优势。这种不协调的状态造成的结果即为,一面是政治上的进取呼唤人们参与到改革运动之中,另一面却是维新派等始终视文学存有等级观念,这一态势充分说明当时白话文运动的高涨并未真正消除文言和白话之间的对立,而恰恰是凸现了这一语言关系之间的矛盾。
  在缺乏对白话系统理论思考和提高白话文学价值的背景下,晚清的白话文运动很快就呈现出衰退的状态。由此看待胡适在文学革命时期倡导的白话文运动,就明显具有了超越的意义和价值。胡适不但将白话作为开通民智的工具,还将其作为创造中国文学的唯一工具。虽然,胡适以历史和世界各国的经验创造“国语”,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完全符合逻辑,但是他以文字的“死/活”入手,提升千年来中国历史民间下层社会白话口语的地位,并以讲演《国语文学史》,撰写《白话文学史》为白话建立知识谱系,都为白话文学取得合理、合法的地位确立了历史和理论的依据。不但如此,胡适在实践上宣扬的“我后来告诉青年朋友们,说他们早已掌握了国语。这国语就简单到不用教就可学会的程度。它的文法结构甚为简单”,因为“白话文是有文法的,但是这文法却简单、有理智而合乎逻辑;根本不受一般文法上转弯抹角的限制;也没有普通文法上的不规则形式”,所以,“这种语言可以无师自通”,而“我们只要有勇气,我们就可以使用它了”①,也确然为当时边缘知识青年甚至一切会写字的人跃居“上流社会”找到了现实的依据,因而,其可以不胫而走、一呼百应(包括反对者的呼应),也就不足为奇了。
  文学革命时期的白话文运动和所谓“文、白之争”最终以白话文的胜利而告终,并且由此产生了以白话为普遍媒介的现代文学和文化,这一过程包含着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然而,这一意识形态的性质是当时的时代赋予的。横亘于文言和白话之间的冲突本身就是关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封建文化意识形态之间的斗争。但对于胡适而言,他以全神贯注学术的姿态看待语言,却没有觉察到自己的思想实质已经发生了变化。
  以语言变革这一形式内容,看待更为具体的文学形式的诞生。现代白话诗的出现会由于解构传统“诗歌王国”的身份象征而具有鲜明的政治文化意义。古典诗歌由于长期浸润“载道”功能和物化沉积中,富有形式和语言符号意义上的政治文化修辞功能。从这一方面理解,白话诗的出现会由于打破形式的束缚和写作权利的泛化而成为一种“革命性的行为”。但与文学革命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思想革命相比,胡适的主张却显得缓慢而温和。鉴于这一时期胡适的言论大多有相近之处,此处兹取一例。在被朱自清称为“差不多成为诗的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的《谈新诗》中,胡适曾指出:“我常说,文学革命的运动,不论古今中外,大概都是从‘文的形式’一方面下手,大概都是先要求语言文字文体等方面的大解放。……近几十年来西洋诗界的革命‘,是语言文字和文体的解放。这一次中国文学的革命运动,也是先要求语言文字和文体的解放。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的,新文学的文体是自由的,是不拘格律的。初看起来,这都是‘文的形式’一方面的问题,算不得重要。却不知道形式和内容有密切的关系。形式上的束缚,使精神不能自由发展,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若想有一种新内容和新精神,不能不先打破那些束缚精神的枷锁镣铐。因此,中国近年的新诗运动可算得是一种‘诗体的大解放”’。《谈新诗》写于“五四运动”开展之后,此时胡适的主张依然局囿于语言和文体的形式优先层面。对于胡适以改革语言工具为第一步,即先从“文的形式”人手的主张,其实,早在五四运动之前就已遭到了质疑。在《思想革命》一文中,周作人就曾认为:“我想文学这事务,本合文字与思想两者而成。表现思想的文字不良,固然足以阻碍文学的发达。若思想本质不良,徒有文字,也有什么用处呢?……这单变文字不变思想的改革,也怎能算是文学革命的完全胜利呢?”因此,他在文章的结尾处主张:“所以我说,文学革命上文字改革是第一步,思想改革是第二步,却比第一步更为重要。我们不可对于文字一方面过于乐观了,闲却了这一面的重大问题。”周作人的观点随即得到了傅斯年的响应,不过,却已被纳入到更为明确的政治轨道之上,在“我以为未来的真正中华民国,还须借着文学革命的力量造成”的前提下,傅斯年在《白话文学与心理的改革》一文中指出:“到了现在,大家应该有一个根本的觉悟了:形式的革新——就是政治的革新——是不中用的了,须得有精神上的革新——就是运用政治的思想的革新——去支配一切。”在不满当时政治的态度下,傅斯年希望以文学实现政治之使命,即“想把这思想革命运用成功,必须以新思想夹在新文学里”的意图无疑是十分明显的。
  综上所述,文学革命时代“形式”与“思想”的两歧性,是以主观上的不自觉和自觉、过程中的对比方式实现的。胡适从坚守语言和文体形式本位,到必然融入思想革命的层面之中,造成了他在文学革命发展中的“心态意识”始终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以彻底动摇古典文学赖以生存的基础,呈现了言文一致的语言创作新文学的可能性,无疑是胡适的“尝试”之功。没有白话及其形式的有力支撑,文学革命过程中的思想革命必然无法向更为纵深的层次发展。因此,“形式”与“思想”的对立统一,既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同时,也是两方面内容具有自身独立性的必然结果。
  四、“个人”与“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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