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从小说到电影改编的转换中总会有"丢失的东西",所以历来电影改编被赋予偏见与矮化。上世纪60、70年代的结构主义符号学的出现废除了小说与电影之间的等级制度,后结构主义更是撕裂了作为艺术之源点的作者,使得电影改编脱离了"次等文学、寄生文学",在各种多元理论与思潮下开启了对电影改编的概念化思考。特别是在新媒介趋势下电影改编呈现出新的"转码"要融入到更大的数码流中,形成了小说、电影和电影改编三足鼎立的新关系。这就为最初的改编要"忠实"于原著的理论思想提出了困惑。
【论文关键词】文学电影改编偏见新媒介困惑
一、偏见的根源
一部由斯派克·琼斯(SpikeJonze)导演和查利·考夫曼(CharlieKaufman)编剧的,既是"改编的"又是"关于改编的"影片,且实际的片名也叫《改编》(Adaptation,2002)。影片改编自苏珊·奥尔琳(SusanOrlean)的《兰花贼》(TheOrchidThief)。原作是一部非虚构性作品,讲述一个名叫拉·罗什(LaRoche,克里斯·库珀/ChrisCooper饰演)的人在福罗里达大沼泽国家公园偷采兰花的故事。这部令人头晕目眩的反身性的电影所关注的重点不是兰花贼,而是小说的改编者费力地写作一个关于改编者查利·考夫曼(NicolasCage/尼古拉斯·凯奇饰演)如何努力改编剧本的剧本。因此,《改编》是一部改编作品,同时也是一部原创剧本,它将一本非虚构的作品变成了一次虚构性的历险。
电影《改编》提出了我们应该如何谈论与小说的电影改编有关的问题。长久以来,电影改编理论和批评的传统语言完全是说教的,充满了暗示改编在一定程度上有损于文学的术语,比如:"不忠、背叛、堕落、扭曲、亵渎、玷污、世俗化、粗鄙化",每一个术语都代表具体的指控和责难。"不忠"充满了维多利亚时代一本正经的言外之意;"背叛"意味着道德上的不忠;"堕落"具有非法的涵义;"扭曲"暗示审美的反感;"玷污"让人想到了性暴力;"粗鄙化"就是审美格调的退步;"世俗化"则有可能亵渎神明。
正如《改编》所表明的,对于"改编",人们可以轻松地想到许多相当武断的比喻,不过,标准的修辞常常采用一种伤逝的话语,哀叹从小说向电影转换的过程中"丢失的东西",漠视改编到底"赋予了什么"。例如,在1926年发表的一篇"骂文"中,弗吉尼亚·伍尔芙(VirginiaWoolf)指责电影改编将小说复杂、微妙的"爱"简化成"吻",或者将"死亡"简单地翻译为"灵车"[1]。更加司空见惯的是,有关改编的话语一再地确认了文学之于电影不言自明的优越性。我想在此指出,这里面的很多话语/论述关注的是"改编的质量"(Quality)这个相当主观的问题,而不是另一些更加有趣的方面:改编的理论性质(Status)和改编的分析价值(Interest)。因此,我的目标不是要纠正针对具体影片做出的错误的价值评断,而是要打破某些未经证实的信念,然后提出一些可供选择的观点。因为正是那些未经证实的信念建构了电影(电影画面)在小说(文学语言)面前卑微的地位。
一般而言,"电影不如文学"的论调之所以具有强大的说服力,部分原因在于无可争辩的事实:很多根据著名小说改编的影片都是平庸之作或者走火入魔。但我坚持认为,这些"洞见"同样源于某些关于两种艺术之间根深蒂固的,并且常常是无意识的假定。与文学相比,电影改编要"低人一等"的直觉,源于一系列深层的偏见。首先,它源于对历史靠前、资历深厚之事物优先的定位:假定更古老的艺术必然是更好的艺术。通过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MacLuhan)所谓的"观后镜逻辑"(Rearviewmirrorlogic),岁月可以增加艺术的威望。在这个逻辑中,文学作为德高望重的艺术,当然会被认为比年轻的电影更优越。以此类推,电影又会被认为比电视更优越。在这里,文学得益于一种双重的"优先权":1.文学之于电影,具有普遍优先的历史;2.小说之于电影,也具有特定的优先性。在评价改编的地位时,偏爱优先性,实乃一种非法的标准;拿最好的文学与最糟的电影进行比较。例如,批评家在痛斥电影改编对现代主义小说的"背叛"时,却忘了电影对大量非现代主义小说的"救赎"。他们指责约瑟夫·斯特里克(JosephStrick)对乔伊斯(Joyce)的《尤利西斯》(Ulysses)的改编,却忘了赞美希区柯克(Hitchcock)对杜·莫里耶(DuMaurier)的故事"群鸟"(TheBirds)进行的创造性改造,以及库布里克(Kubrick)对皮特·乔治(PeterGeorge)的《红色警戒》(RedAlert)令人难忘的讽刺性的重新发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