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是技术和艺术的结合。就内容生产的对象来讲,对新兴的数字电影而言,比如手机电影、微电影等,其影像叙事、视觉表现、时空处理和审美特征都受到网络极大的影响;而对传统的电影产制而言,仍是内容为王,IP题材开发、大数据分析、跨界延展等,都是帮助电影这一内容产品更贴近目标群体观影趣味的辅助手段。
一方面,互联网从根本上改变了新兴的数字电影形态。互联网的普及,带来了一个由高科技、网络、手机移动终端等综合形成的新媒体时代,美国称之为N(Net)时代,台湾地区则名为E(Electronic)时代。这个新媒体时代具有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多变性和复杂性等特征,而移动互联、O2O大数据、云计算这些词语成为了代表新生活方式的术语,跨界、混搭、融合则成为该时代的关键词。(5)新媒体时代也催生出分布在不同移动终端端口的、具有新网络基因的新网络人群,他们在思维方式、时间感、空间感、目标感几个维度上都不同于传统的电影观众。(6)近年“网生代”概念的流行,则说明电影的主流观众群体发生了变化,习惯于网络叙事的80后、90后新兴观众成为电影的观影主体,新兴电影的叙事语言体系(符号、语言、镜头剪辑等)和审美特征也随着产生变化。具体而言,网络用户对电影娱乐性、话题性、社交性等各种诉求,使得电影的“粉丝经济”盛行;网络“去中心化”的文化氛围和碎片化的社会传播语境,也使新兴电影呈现出杂糅性、拼贴性、碎片化的表达。对此,老一辈的传统电影人可能不了解或者不喜欢,觉得其幼稚、跳跃、无厘头等。但是网生代的年轻观众群却喜爱这种游戏化叙事,他们能在跨界媒介间建立联系,并自行弥合叙事的断裂。
同时,新媒体时代中,UGC(UserGeneratedContent,用户生成内容)概念盛行,网友将自己DIY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社区网络、视频分享、博客和播客等都是其主要应用形式。(7)在UGC模式下,生产者和观众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用户也可能成为互联网内容的生产者和供应者。受其影响,新兴的电影生产会根据观众的喜好来调整剧本元素、人物配置、情节设定和结尾走向等,体现出草根性、原创性、互动性等特质,其观影模式也转向即时互动的、游戏化的观影体验等,比如弹幕电影。另外,网络文学、话剧节目、网络视频等文娱产品的受众也越发与影迷群体重合,这也带来了相应的创作人员的变化,最突出的表现便是新生代跨界导演和跨界电影创作的不断涌现。
另一方面,在传统电影的内容/产制方面,互联网只是辅助工具与手段,其核心仍是文化产品的内容生产。在内容生产各大板块中,电影业的市场化程度及其相应的开放程度都是最高的。加上近年电影产业迅猛发展、电影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电影产业链的有效延伸,电影产业蕴藏的商机更加强烈地凸显出来。而互联网产业经过一系列的整合、重组,也已形成了几个实力相对强大的巨头。为了实现“赢家通吃”,他们必然从控制渠道延伸到内容生产,向电影产业的上游迈进。在制片方面,他们或是以联合出品身份参与投资制作,如腾讯视频参与出品《钟馗伏魔:雪妖魔灵》《痞子英雄2:黎明升起》等影片,“优酷土豆”联合影视公司出品《等风来》《窃听风云3》等作品;或是通过收购电影制作公司进入制片领域,比如百度创始人李彦宏投资了一家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影视制作公司,首个项目是3D动画电影《悟空》,阿里巴巴集团收购文化近60%股份,并将之更名为阿里巴巴影业等。(8)但由于制片业的专业门槛较高,当下互联网企业在制片环节还涉足不深。虽互联网企业直接参与创作的电影实践不多,但其互联网思维却在实实在在地改写着电影生产的规则,无论是新兴的数字电影,还是传统电影,其叙事特征和审美特性都在互联网影响下产生变化。
题材上,具有互联网基因的IP(知识产权)发展前景看好。题材选择上,通过基于互联网的跨界互动与融合,“网生代”的电影打破了传统单一的产业链模式,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都纷纷走上内容IP化的道路:围绕一个热门电视剧、综艺节目、电影等核心IP资源向产业链上下游纵深,形成贯穿游戏、网络文学、电商、动漫、APP等多种产品的新生态。(9)百度文学整合子品牌挖掘IP价值、“腾讯电影+”以IP为核心的“泛娱乐”战略等都是其有益探索。在互联网迅猛发展并且将会深刻地改变传统的一切规则的背景下,IP的崛起也将改变电影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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